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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三宗房地产

2011-11-22 10:06:51.0 来源: 点击数:13744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三宗房地产

项目编号

2011050

转让底价(万元)

详见标的基本情况

登载报刊

《北方新报》《包头晚报》

《鄂尔多斯日报》

挂牌公告期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1-11-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2-12

转让方

个人

一、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一、本人对此次拟转让的融石大厦、和平路房产、东河区民航小区房产享有全部产权。

二、本人提供的有关标的转让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在确认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向中心支付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交付房产。否则以受让方所设定的等额保证金金额承担给贵中心及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在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与其办理完毕房地产变更及过户手续。

四、受让方需承接标的现有租赁合同,房地产交付后所产生租金全部归受让方所有(本人提供全部现有承租关系的租赁合同和相关材料)。

五、本次转让标的均设置为担保物,本人承诺在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标的交易价款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帐户之后,15个工作日内和银行办理解除担保事宜,所需解除担保资金(不超过交易价款的30%)由中心从受让方交纳的成交价款中直接划入解除担保银行的账户。

六、本次转让的两处标的(融石大厦、东河区民航小区房产)临时加盖部分没有办理产权证,本人承诺在交易成功后,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证。

七、房地产变更、办理加盖部分产权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本人承担一半。

八、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房屋的水、电、暖、气等),由本人承担。

九、本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融石大厦房地产

1、融石大厦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地址

楼层

结构

用途

房本建筑面积(㎡)

实际面积(㎡)

产权证号

融石大厦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

1

混合

商用

994

1451.06

包房权证东字第086782

2

混合

商用

864.23

1122.99

包房权证东字第0867778

3

混合

商用

864.23

864.23

包房权证东字第086779

4

混合

商用

864.23

864.23

包房权证东字第086780

5

混合

商用

864.23

864.23

包房权证东字第086781

6

0

864.23

2、融石大厦土地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

使用权类型

用途

面积(㎡)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证号

融石大厦

出让

商业

1352

2050618

包国用20102000045

3、融石大厦转让底价及保证金金额:转让底价4600万元,保证金920万元

标的二、博学园房地产

1、博学园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地址

楼层

结构

用途

房本建筑 面积(㎡)

实际面积(㎡)

产权证号

博学园

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民航小区

1-4

混合

营业

4396.7

5934.47

包房权证东字第460546

2、博学园土地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使用权类型

用途

面积(㎡)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证号

博学园

出让

商业

933

2046716

包国用2009200053

3、博学园转让底价及保证金金额:转让底价1600万元,保证金320万元

标的三、创业园房产

1、创业园房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地址

楼层

结构

用途

房本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创业园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

3

混合

营业

737.16

包房权证东字第073749

3

混合

营业

730.45

包房权证东字第072161

4

混合

营业

385.45

包房权证东字第072182

2、创业园转让底价及保证金金额:转让底价950万元,保证金190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

2011-11-012011-12-12

标的展示地点

详见标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房地产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明中实际测量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通过交易程序确定的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标的均已设置为担保物,转让方承诺在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标的交易价款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帐户之后,15个工作日内和银行办理解除担保事宜,所需解除担保资金(不超过交易价款的30%)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价款中直接划入解除担保银行的账户。

解除担保后转让方将房产证交至中心,并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手续。土地变更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交易价款的40%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过户手续,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将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5、本次标的大部分已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即同等时间、同等价格),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

6、受让方需承接现有租赁合同,房地产交付后所产生租金全部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提供全部现有承租关系的租赁合同和相关材料)。

7、本次转让的两处标的(融石大厦、东河区民航小区房产)临时加盖部分没有办理产权证,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受让方自行承担。

8、房地产变更、办理加盖部分产权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转让方与受让方各承担一半。

9、保证金交纳后如协议成交,该认购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进入竞价环节,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10、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受让方在报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一次付清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受让登记

时间

2011 1212日下午1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

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1001

要求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需登陆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免费注册网络竞价会员账号;

2、会员账号格式:nmg×××…(帐号须以字母“nmg”开头,由4-16个小写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组成); 3、意向受让方凭已注册成功的会员账号到指定地点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保证金

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详见标的基本情况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转账支票)、电汇

交纳时间

2011 1212日下午1500(公休、节假日除外,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

保证金结算账户

保证金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四、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竞价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网络竞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下载

受让方应提供资料清单

受让意向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转让标的图片资料:

会员、合作机构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安纪岩  卢志辉

联系电话

0471-6923539    15847149567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安纪岩

联系电话

0471-6923539

交易机构传真

0471696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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