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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钢集团子公司西钢置业公司转让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2014-07-25 17:38:3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4567

关于西钢集团子公司西钢置业公司转让西宁市城北区柴达

木西路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GZ14QH040724

    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西钢集团子公司西钢置业公司将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部分开发项目转让的批复》(青国资产〔2014〕96号)批复文件,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西钢置业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有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国有建设用地(6.09亩合4062.42平方米)使用权公开转让,挂牌价格1658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2014年8月21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转让方其它披露信息

 

图片仅供参考

 

 


标的名称

关于西钢集团子公司西钢置业公司转让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Z14QH040724

挂牌价格

165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青海日报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7-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8-21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名称)通过贵市场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关于西钢集团子公司西钢置业公司转让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内部决议情况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性质

经营规模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行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关于西钢集团子公司西钢置业公司转让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165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确认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5、意向方受让资产后,必须严格按照西宁市城乡规划局对盛世华城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五星级酒店的建设,为酒店配套的景观、道路建设及停车场使用须与项目实施方达成合作协议; 6、意向受让方需具有星级酒店管理经验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7、意向受让方负责地上既有建筑物的拆除,同时负责涉及拆除既有建筑物产权人的安置。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35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部门联系人

机构联系电话

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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