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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闲置二轧生产设备(电机、变压器、发电机等4000余吨)转让公告

2014-03-11 17:49:2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126

关于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闲置二轧生产设备(电机、变压器、发电机等4000余吨)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04〕84号)相关规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有闲置二轧生产设备(电机、变压器、发电机、轧机等约4000余吨)资产外公开转让,挂牌价格每吨 4000元每吨。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2014年3月26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青交市场组织实施拍卖等竞价方式,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由青交市场组织双方直接签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1899703120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资产明细表.xls

标的名称

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闲置二轧生产设备(电机、变压器、发电机等4000余吨)转让

 项目编号

GZ14QH030008

       挂牌价格

 4000元每吨

 首次登载报刊

 青海日报

 挂牌公告期

 10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3-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3-26

 标的所在地区

 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

 标的所属行业

 冶金矿业

 一、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

 法定代表人

郭海荣

 注册资本(万元)

741219252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矿业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持有产()权比例

 

 拟转让产()权比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青海省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西宁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000元每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合同约定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对转让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认知能力及独立运行能力; 3.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和安装及承担安全责任; 4.15天拉运完毕; 5.转让方不保证完备的技术资料; 6.通过现场踏勘后,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转账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挂牌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权重报价或
 
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部门负责人:

刘先生 吴先生

部门负责人电话:

0971-6330690

交易机构传真:

0971-611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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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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