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公告

2015-11-23 16:36:5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844

【78】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公告

 

甘产交公2015【78】号

一、融资方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若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我方承诺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5-53)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挂牌时间
2015年11月20日 至 2015年12月17日
增资规模
本次增资后,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8,000万元增加到50,000万元。新增加的22,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战略投资者认购。
募资用途
本次增资完成后,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充实实收资本,部分资金拟建设公司青岛基地,通过扩大资产规模,改善产品结构和延伸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以迅速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给股东最大投资回报;同时巩固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增资扩股后股东拟持股比例计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6%,战略投资方出资占公司股权比例为44%。
增资扩股后
法人治理结构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后,公司组织形式将由法人独资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由单一股东变更为多元股东,公司机构也作相应调整。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长由兰石集团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兰石集团推荐,监事会选举产生;经理层由兰石集团提名,经董事会决定后聘用。董事会、监事会席位由各股东协商确定。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玉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08日
注册资本
贰亿捌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
贰亿捌仟万元整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
所属行业
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07190372347
经营规模
□大    中   □小
经营范围
石油工业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咨询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石油工业专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橡股密封制品的生产、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职工人数
161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前十位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28000万元
100%
主要财务指   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
收入
营业
利润
净利润
资产
总计
负债
总计
所有者
权益
2012年度
65545.53
2429.83
2503.88
82409.79
24106.61
58303.18
2013年度
72676.24
2436.18
2538.94
183876.07
130633.18
53242.89
2014年度
55824.46
-12428.13
2747.65
208253.64
152263.11
55990.53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营业
收入
营业
利润
净利润
资产
总计
负债
总计
所有者
权益
2015年930
23411.55
678.68
586.33
334588.20
278590.48
55997.72
资产评估
情    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15630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35,437.14
238,463.42
负债总计
179,811.76
179811.76
净 资 产
55,625.38
58,651.66
单位出资额(元)
对应评估值
2.09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律师事务所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
情    况
决议机构: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其他
 
 
决议文号: 2015年10月9日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增资扩股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E、市级国资委监管    F、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G、其他监管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22446995-9
批准单位名称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类型
批复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批准文件
甘国资发改组[2015]315号
对增资扩股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司改制、新三板挂牌计划:公司目前为国有独资公司,通过本次增资扩股,股东人数增加到2人以上,将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在新三板挂牌,为战略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股权转让,实现投资增值及变现,提供便捷的交易平台。
2.本次增资扩股,原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放弃行使优先增资权。
3.根据甘肃省政府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具体安排,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1月和2015年4月分两批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财政投资资金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投资于融资方。此次增资,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与新引进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共享增资22000万元的总额度,并在增资价格确定后,按照“同股同价”原则确定其在融资方的具体持股比例。
 
   
 
管理层拟参与增资扩股信息
管理层是否拟参与增资扩股
□是     

四、增资扩股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增资扩股的基本条件,是增资扩股协议的必备条款。意向投资方所提投资意向应当满足该等条件,在不低于该条件所确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增资扩股协议的组成部分。
条件
拟增加出资额
22000万元
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44%
挂牌价格
每元注册资本2.09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付款期限要求
《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一次性支付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
账 户 名: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62001370002051500747 
开户银行:建行兰州铁路局支行
其他条件
1. 投资者最小认购单位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最小投资额2090万元。认购单位可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的整数倍,最高可认购20倍。
2. 意向投资方一经提交报名文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投资标的及标的企业尽职调查完毕;完全知晓投资标的及标的企业情况并同意本次增资扩股所有要求;对本次增资扩股择优标准和流程无异议;一经成为择优选定的投资方,即按规定时间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缴纳投资价款和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用,否则,融资方可以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金额=意向投资者拟认购数量×2.09元×30%
交纳时间
(以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时间为准)
□A.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工作日交纳
B.本公告截止日  17   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投资方经过竞价程序后未成为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方经过竞价程序后成为投资方,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投资方投资价款的一部分。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融资方可以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融资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拒绝接参与竞价程序的; 
(3)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 
(4)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融资方产业链相关的企业作为投资方;      
2.意向投资方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为融资方战略发展提供所需的资金或资源;
3.意向投资方需提供报名时前5个工作日不少于拟认购数量×2.09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证明;
4.意向投资方需在公告期内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保证金,获得竞价资格。
 
五、信息发布要求
信息发布方式
A.公开方式
□B.定向方式,批准机构:                        
信息发布期
 20 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六、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择优方式
□A.综合评议
B.网络报价
C.其他:  现场密封一次报价        
择优标准
及主要流程
1.本次增资,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按照意向投资方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通过竞价方式,并按照数量优先、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额满即止、同股同价等原则选定最终投资方和确定最终增资价格。
2.竞价方式为:现场密封一次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A.意向投资方按照本次增资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参与报价;
 B.按照数量优先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额满即止、同股同价等原则选定最终投资方和确定最终增资价格
①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采用数量优先原则,进行认购数量排名,认购数量多者优先满足其认购需求;如果认购数量相同,则遵循每元注册资本报价优先原则;如果认购数量和报价均相同,则以交易保证金足额缴纳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投资方。经上述三轮排序后,认购出资总额达到22000万元注册资本时,认购即止。
②确定认购价格。根据上述竞价规则产生最后一位投资方时,最后一位投资方的报价即为本次增资的最终价格,并据此确定各位投资方应缴纳的投资价款。
3.本次增资,当经过公开征集,虽有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出资总规模少于本次增资扩股22000万元注册资本的总额度时,则以实际募得的出资额度为准,作为本次增资扩股的有效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赵先生
  0931-8474918      13519674688
马先生
13919211629
传真:0931-8482808
网址:www.gscq.com.cn
报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5年11月20日


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机械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请关注全国实物资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上一篇: 关于青海西宁印刷厂淘汰落后设备转让公告
下一篇: 关于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设备公开转让公告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