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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转让公告

2015-10-23 13:36:04.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7894

关于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资产的批复》(青国资产〔2015〕53号)文的相关规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有位于大通县长宁镇上孙村厂区内的28460平方米国有土使用权、36项建筑物、225项240台(套)焙烧、成型、炭块模具等机械设备对外公开转让。 

        标的一:位于大通县长宁镇上孙村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2846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36项建筑物转让,挂牌价:2430万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
        标的二:位于大通县长宁镇上孙村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225项240台(套)焙烧、成型、炭块模具等机械设备对外公开转让,挂牌价:499万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在公告截止日2015年11月20日16时前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 
        
        负 责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0690、18697252009
        项目主管:商先生   联系电话:18609711176
        咨询电话:0971-6113361

        带看联系人 张先生:18897150007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15年10月22日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两个工作日,若没收到或不知网络竞价账号,需电话 (5115644)咨询我市场,否则视为已收到账号,并参与了网络竞价。

关于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资产的批复》(青国资产〔2015〕53号)文的相关规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有位于大通县长宁镇上孙村厂区内的28460平方米国有土使用权、36项建筑物、225项240台(套)焙烧、成型、炭块模具等机械设备对外公开转让,挂牌价格2929.79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在公告截止日2015年9月17日16时前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 
        
        负 责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0690、18697252009
        项目主管:商先生   联系电话:18609711176
        咨询电话:0971-6113361

        带看联系人 张先生:18897150007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15年8月12日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FQ15QH040811

挂牌价格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0-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1-20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大通县

挂牌公告期

一、转让方承诺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海大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15-04-30

内部决议情况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

注册地

西关大街22号

注册资本(万元)

1411.1745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组织机构代码

71046787-9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西关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张秉瑜

成立时间

2001-10-26

注册资本(万元)

2411.1745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46787-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长春炭素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械设备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2929.7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支付能力,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不以不了解标的为由退回标的。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5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部门联系人

机构联系电话

部门联系电话


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机械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请关注全国实物资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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