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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3%股权转让公告

2015-01-13 08:57:1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7364

 

关于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3%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持有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青科发计财【2014】201号)文件,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持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3%股权公开转让,挂牌价格154.575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2015年2月10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联系人: 张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15年1月13日

 


 

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3%股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Z15QH020113

挂牌价格

154.57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1-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2-10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

挂牌公告期

一、转让方承诺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3%股权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海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青海瑞兴联合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内部决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青海省西宁长江路120号

注册资本(万元)

4398.37

企业性质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组织机构代码

71048417-7

所属行业

其它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3%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陈陆健

成立时间

2000-12-04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经济类型

其他

公司类型

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

44000280--0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实验、推广应用、咨询、服务、转让、培训;可再生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职工人数

6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苏州申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86.97%
2 西宁市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3 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0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80.49万元  -201.99万元  1038.4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321.42万元  12291.10万元  12030.32万元
审计机构 上会会计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4-30  268.02万元  -511.74万元  -477.5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342.09万元  12789.28万元  11552.81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3%股权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154.57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转让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支付能力,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不以不了解标的为由退回标的。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1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部门联系人

机构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部门联系电话


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机械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请关注全国实物资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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