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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资讯-与发展的青海共同发展 与进步的夏都共同进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吹响与会员合作的集结号

2011-02-15 08:47:08.0 来源: 点击数:12291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是1997年经省政府批准的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产权交易的专业机构;是在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备案,在省纪委的监察和省国资委的监管下依法进行产权交易的权威机构;是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全省唯一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机构;是省财政厅选择确定的全省唯一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活动的机构;市场拥有先进的硬件设施和信息化网络系统(www.qhcqjy.com.cn),并与国务院国资委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了对接;实现了信息披露、材料审核、交易结算、鉴证办理、交易监控的自动化处置和网上自动交易、网络电子竞价交易。

    本着“合作共赢、共创未来”的理念,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自2008年重组以来,就非常重视与各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2009年5月15日,市场召开了以“联盟各中介机构,打造青海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题的会议,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会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会员单位的吸引与壮大是市场长期工作的重点。2010年,随着产权市场在社会影响力的扩大,我市场已发展各类会员单位64家,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招投标公司、拍卖公司等企业类型;各类会员为客户提供包括产权经纪、改制重组、破产清算、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拍卖和和招投标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非经纪机构会员单位200逾家,是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源源不断发展的项目库。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新的一年,为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市场将进一步加大与各会员合作的力度。为此,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合作期内,免收会员会费。

    2.合作期内,经纪会员享受产权交易市场项目优先权,项目产生的服务费(如评估费;法律咨询费;会计、审计服务费等)由会员全额收取,市场不参与分成。

    3.合作期内,经纪会员自带项目或吸引项目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交易成功后,产权交易市场分配该项目收入的30%于该会员单位(根据项目交易额度与收入额度的大小,会员最高可享受到项目收入分成的50%)。

    4.合作期内,邀请交易业务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会员,参加省外商务考察活动并给予奖励。

    5.合作期内,在市场网站对会员机构进行宣传,借市场平台,推动会员机构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6.合作期内,会员可在产权交易市场主办的相关会议上发放企业宣传资料。

    7.合作期内,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举办的各种讲座、大型资本论坛、观摩等活动,邀请国内产权界、财经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以及知名企业参加的论坛,会员均可免费参加。

    8.除上述服务内容外,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还将陆续推出更多高品质的增值服务。

    热忱欢迎广大企业会员积极参与,同谋发展,共创辉煌。

    联系电话:0971-6313016   联系部门:合作发展部

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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