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频道 > 市场简报 > 详细信息

简报(2010年第36期)凸显实力 优势中标--我市场获得承办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资格

2010-08-12 16:48:21.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4972

    2010年8月初,省财政厅正式确定我市场为承办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机构,并向财政部推荐我市场承担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这对我省国有资产的有序流转和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12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文件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本地区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名单,并推荐1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承担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

    2010年2月,省财政厅决定以招标形式确定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承办机构,并在全省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我市场为获取承办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资格,积极向财政厅地方金融处提交了市场所有项目档案、内部制度、操作规范和文件汇编,并邀请财政厅地方金融处到我市场进行考察。

    对照财政部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我市场是省内唯一一家可从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需要;(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产权交易操作规范;(4)能够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5)连续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按要求及时向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报告场内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同时,经过两年的运行,我市场已成为省内最专业的交易机构,拥有快捷的信息网络、权威的专家阵容、多层次的资产超市及规范的操作流程。交易量已高达数十亿元。目前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各项业务大量涌入,业绩骄人,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各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有其它中介机构无法比拟的强大优势。

    2010年8月,省财政厅经过严格评审,最终确定我市场为承办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机构,并向财政部推荐我市场承担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

    至此,我市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实现了“国资交易全覆盖”的目标,成为我省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流转平台。

    我们坚信: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这个平台进行金融资产交易,将大大增强金融资产处置的信息透明度和操作规范化程度,为更广大的投资者提供公平投资机会,并有助于提升金融资产处置的价值和效率,同时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将借此东风扩大运营规模和提高运营质量,扩大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我市场打造成为我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优势市场”、“品牌市场”、“一流市场”,为我省财政、国资等多行业部门资产流转(融资)和我省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深度观察

上一篇: 简报(第35期)我市场成功处置中央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京外资产增值7.1万元 增值率高达达253.57% (组图)
下一篇: 简报(2010第37期)产权界权威专家何亚斌教授及湖北省国资委领导一行来我市场考察(组图)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