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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2011年第22期)我市场认真学习省纪委书记仁青加讲话进一步明确所承担的政治责任

2011-09-16 10:09:35.0 来源: 点击数:5686


我市场认真学习省纪委书记仁青加讲话
进一步明确所承担的政治责任


    2011年5月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青加在青海省国资委召开的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月8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全体员工大会,认真学习领会仁青加书记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市场实际,展开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青海省唯一一家接入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网络系统的产权交易机构,省国资委和财政厅选定的唯一一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在推进我省国有企业产权健康有序流转,规范开展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等方面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几年来的工作得到省纪委有关领导和省国资委纪委的肯定。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认真学习仁青加5•6讲话精神
    讨论中,大家对仁青加书记讲话中 “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支柱,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搞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使自己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正确的前进方向,在国有企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全力推进国有企业的发展”强调的这一理念深有体会,近几年,一些地方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发生的不规范行为:如对项目进场交易态度不积极,甚至怀有抵触的态度,通过私下交易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流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不但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形象,也滋生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对党和政府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力。
    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讲话精神,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加大了查办国有企业在产权转让过程的违法行为,有效的遏制了腐败现象高发的势头,2010年8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调研时强调,要深刻认识产权交易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协议转让范围,确保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要强化企业特别是二、三级及其以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内部控制,严防场外交易。要分级负责,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保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必进。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动非国资委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管理的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防止产权转让中腐败问题的发生。何勇强调,要继续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层、运行层、经纪层“三层分立”并相互制约的产权交易监管和运行架构。要把产权交易市场化建设与反腐倡廉的要求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植入产权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之中,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融入产权交易的业务流程范围,把治理商业贿赂和风险控制措施纳入产权交易管理领域,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推动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产权交易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过程监测的“四统一”制度落到实处。
    从2003年12月31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生效,到2009年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施行,再到2009年6月15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的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全国产权交易机构信息联网,充分发挥了区域统一的产权市场 “发现受买人  发现价值”的强大功能,最大限度的确保了国有资产交易保值增值,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市场为了加强内部交易公正透明,加强产权交易行业从业人员自律守则,完善行业规范执业检查监督机制,按照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的要求,在网站公布市场内部规范操作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了充分体现产权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现进场项目操作过程中的阳光、透明,近年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创新了“项目工作组制度”。这个制度的亮点是引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进场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进场项目阳光交易。
据统计,两年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受理国有资产(涵盖国资、财政、金融等系统)交易128宗,成交额25.47亿元,实现增值5.36亿元,增值率达26.67%。在全国产权界平均竞价率不足10%的情况下,我省已达到92%。成为全国产权界学习典范。典型案例有:2010年,市场对两盐湖企业闲置资产实施网络竞价,评估价为164.3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为1041.4万元,实现增值877.1万元,增值率高达534%;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的亚细亚商场房地产转让项目,评估价187.26万元,成交价967.26万元,增值780万元,增值率为416.53%;省投资集团火电机组转让项目,评估价2626.32万元,成交价3666.32万元,增值1040万元,增值率达39.6%。国有资产不但实现了保值,还有了大幅度的增值。
    针对我省招商引资存在的成本高、履约率低的实际,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联合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推出网络招商引资平台,对进场的项目进行分类包装后在全国产权交易联盟机构挂牌招商,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进行推介、招商,不但大幅度降低招商的成本,更重要的是由于多个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实现了项目价值的最大化,提高了招商的效率和成交率。2011年2月11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新宁广场公共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成功的进行了招商,该项目初期预算为4.5亿元,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招商平台,项目最终招商金额达8.47亿元,实现增值3.97亿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好评及全国产权交易同行的高度关注。目前,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和各州地市一起联动,全力打造一个高效、低成本、高履约率的区域招商平台,为全省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将自身的规范建设作为发展的生命线,按“三公开”原则打牢项目进场、审核、交易等各环节制度基础,自觉接受省纪委和各级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向省纪委和省国资委纪委汇报工作,加强沟通。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植入产权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之中,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融入产权交易的业务流程范围,为建设一个制度完善、监督有效、严谨自律、信息联网的产权交易机构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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