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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的思考

2011-04-13 06:13:15.0 来源:上海国资 点击数:17148

 

    当前涉及国有企业的重大争议

    一、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有观点认为,国有企业主要依靠政府支持,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甚至是官商勾结。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在财务上是联在一起的,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切断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一是与财政的关系。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拨改贷”,停止财政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1998年以后的财政体制改革,对经营性国有企业,财政不再给予补贴亏损。二是与银行的关系。国有银行改制上市以后,有了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考核体系,对企业贷款只有好企业和坏企业之分,没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之分,人们议论较多的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个世界性的问题,而不是所有制问题。三是政府的其他资源,如矿产资源、土地等。这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交易过程没有腐败,国有企业也要按照市场规则取得,“地王”就是这么产生的,国有企业没有任何优先权;如果交易过程有腐败,国有企业恰恰拿不到资源,因为有监事会、审计署、纪检部门层层监督,国有企业不能行贿。因此,能官商勾结的恰恰不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经过几年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已经确立,优胜劣汰的体制基础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如果经营不好,也只能依法破产或重组。

    二、中央企业的垄断问题

    垄断是外部对中央企业责难较多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中央企业靠垄断赚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实际上,破除垄断、引入竞争,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另外一条主线,这条主线从来没有逆转过。中央企业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企业,其经营含有垄断的因素。第一种是真正垄断的企业,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盐总公司;第二种是寡头竞争的企业,如中石油(11.95,-0.10,-0.83%)、中石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5.91,-0.02,-0.34%)。这八家企业的共同特点是,经营的领域存在市场禁入,且价格由政府控制;八家企业规模很大,营业收入大体占中央企业的40%;但从增长的贡献看,边际贡献不如其他竞争性企业大。2003年到2008年的五年中,八家企业年均营业收入增长19.9%,其他企业是22.8%;八家企业实现利润年均增长12.9%,其他企业是26.1%。由此得出第一个结论,垄断性不是中央企业的普遍特征,只是部分企业的特征。而且,某一领域是开放还是禁入,并非由企业决定,而是政府的产业安排。从八家企业自身的情况看,除中盐总公司的专营加碘争议较多外,其余市场禁入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两家电网公司是自然垄断,不可能再建设新的电网。石油和石化行业的销售环节实际上已经放开,炼油环节也有很多生产者,包括外资炼厂、地方炼厂,唯一没有放开的是石油开采。石油是不可再生的短缺资源,世界上除美国之外都采取国家石油公司体制,由政府直接控制,我国可能也只能如此。电信行业是基础电信网没有放开,增值服务已经放开了。建设一个基础电信网需要巨额投资,再增加基础运行商也不现实。

    企业并不是市场开放与否的决策者,这些领域的市场禁入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对这样的企业重要的是加强社会监管,监管价格水平、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水平、资源分配等,这是其他国家普遍性的做法。由此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对目前具有垄断经营因素的企业,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监管体系,设立行业监管机构,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现在的问题是,对垄断的责难很多,而研究和建立监管体系的太少。垄断性的企业更应当加强自律和自我约束,主动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

    三、收入分配问题

    目前,我国财富分配严重分化,引起了社会的不满。最近一年的胡润排行榜显示,我国亿元富翁大概有5.5万人。目前国内不少研究收入分配的文章,都对这种明显分化的社会趋势视而不见,反而指责国有企业的垄断造成了社会分化,让人担心的是,在这样的判断之下所出的政策能不能解决中国的分化问题。

    从分配角度看,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分配是完全不同的,民营企业的利润属于个人,国有企业的利润属于国家,经营者只是拿年薪。国资委成立以来,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作了改革,逐步与市场接轨,同时考虑社会方面的平衡,一把手平均税前58万的年薪与市场相比是不高的。否则,估计大部分企业的经营人才和技术人才都流失了。对于职工收入,确实存在部分垄断性企业职工收入偏高的问题,国资委这几年主要做了限高的工作,减少了收入差距。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偏高是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但不是社会分化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小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不是社会分化的因素,而是减少社会分化的因素。

    四、关于国有企业能否搞好的问题

    西方经济学认为国有企业不能搞好,原因在于私有制经营的是自己的资产,赚钱是自己的;国有企业经营的是国家的资产,赚钱是国家的,因而缺乏持久的经济动力。这种观点对于股东直接经营的中小企业可以适用,但是西方国家大型的公众公司,经理人员经营的也不是自己的资产,股东要通过复杂的市场机制和法律机制才能发挥作用。中国的市场机制、法律机制还不完备,还不足以把大企业治理好、规范好,把企业完全交给市场,条件还不具备。西方经营者可以把公众公司经营好,也应该可以把国有企业经营好。前提是国家要用市场化的方式选拔、激励、约束经营者,用办企业的方式对待企业,符合企业发展规律。

    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中国经济的所有制格局应该能够稳定一段时间。即在中小企业层面完全依靠民营经济,在这一领域民营企业竞争力非常强;那些特定功能的经济领域,可能是国有企业为主;竞争性领域中的大企业层面有国有和民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支撑中国经济的发展。

    经过前一轮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目前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层次上逐步错开,互补性已经出现。以中央建筑施工企业为例,七八年前中央建筑施工企业非常困难,因为拿不到工程。到地方拿工程,地方政府要照顾本地施工企业;到市场上拿工程,中央施工企业在竞争手段上不如民营企业。由于工程拿不到,很多中央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工资,并不断出现不稳定事件,以致国务院要求成立一个“中央施工企业改革脱困领导小组”,帮助这些企业解决问题。经过几年的改革、调整、上市,这些企业的状态完全不一样了。得益于国内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发挥优势往高端发展,在水电站、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港口、铁路、高端民用建筑等方面的设计、施工能力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近几年,这些企业主动走出去,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有的企业境外实现的利润已经超过一半。大型中央企业作为国际市场开拓者,带领大量中小企业发展,相互补充,各得其所。

    从大的布局上看,现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在逐步分开,有互补,也有相互竞争。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重要。这几年中央企业因竞争不利而退出的案例不少。如纺织行业的华诚集团竞争不过其他企业,最终整体破产。所以,进和退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这种竞争完全是正常的。经过改革,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有所提高,其中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已经是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形态,这些经过改革的国有企业在民营企业面前一触即溃,似乎也是不够合理的。

    所以,争论谁进谁退已经没有意义,要进一步研究如何保持和改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体制条件和市场环境,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可能更有意义。

    对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可以得出两个最基本的结论:第一,下一步的改革以国有大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在体制改革方面,对国有大企业不能简单地退给其他所有制企业,比较现实的办法是在国有体制下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革,依托资本市场改制为公众公司,实现国有企业的多元化、市场化和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第二,在大规模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在中国现实的国情条件下,目前的所有制结构可以稳定一段时期,关键的问题已不是谁进谁退,而要强调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尊重市场竞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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