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竞价公告 > 网络竞价公告 > 详细信息


青海省农牧机械总公司民和县公司一辆尼桑轩逸轿车公开转让公告

2024-02-20 08:55:57.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829

受青海省农牧机械总公司民和县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339]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持有的一台车辆公开转让。挂牌总价:1.75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4日,并于公告期2024年3月4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5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车辆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pdf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有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车辆,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2、在竞拍车辆时竞买人需到当地车管所提前核实能否办理相关事宜及查询车辆违章和年审情况,若过户中产生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3、竞得后保证金伍仟元作为车辆押金,待车辆手续全部办理完后方可退还;

4、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应按要求及时过户,车辆过户费、审验费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项目负责人:赵女士 15110953235

业务负责人:张先生 15009712783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10257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4年2月20日


关注:全国实物资产交易“公众号”,获取全国产权交易机构转让的二手设备、房产、土地、车辆等国有资产交易信息。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上一篇: 青海信保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青海华威冶炼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附着物及机器设备公开转让延期公告
下一篇: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