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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大通县桥头镇小煤洞北路40号工业用地的5年土地使用权公开租赁转让公告

2023-05-23 15:00:58.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3680

受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单位位于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小煤洞北路40号工业用地的5年土地使用权公开租赁转让,挂牌总价:250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5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3年6月5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6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评估报告.pdf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小煤洞北路40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租面积为33333.5平方米。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出租方要求:

1. 依竞价结果价高者得,租赁面积不少于50亩,租赁单价50万元/年;

2. 租赁期限:5年;

3. 续租条件: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续租时,仍按照公开挂牌交易方式租赁,首期租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承租;

4. 租赁期间价格调整:每期租赁价格根据市场只做调增不调减,市场租赁价格上涨30%时调增;

5. 租赁土地实施项目符合大通县政府规划和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6. 退租时承租人需将土地恢复平整;

7. 大通县土地政策调整导致出租人不能履行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不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8. 如租期未满退出的,租金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9. 承租人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包含牲畜养殖、家禽养殖等。

特别提示:

1、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2、报名截止2023.6.5.下午17: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拟出租的资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处于闲置当中,资产未抵押;

4、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13897185589

业务负责人:谢女士 15297216416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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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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