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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94.17%的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2022-05-26 11:22:15.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3483

受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94.17%的股权整体公开转让,挂牌价:2103.59万元(大写:贰仟壹佰零叁万伍仟玖佰元整)。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向受让者,请咨询报名。公告期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3日,并与公告截止日2022年6月23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已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4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保证金账户:

账   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账   号:400068662309016

开户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联系方式:

项 目负 责 人: 张先生 18697252118

业务审核联系人:桑先生 18697192499

业 务 报 名 人:张女士 0971-6330537

网络竞价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举报 投诉 电话: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2年5月26日

 

1-聚能钛-评估报告.pdf

 

2-乌兰县丁叉叉山南坡钛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出版稿).pdf

 

3-乌兰县那日托钛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出版稿).pdf

 

4-青海省格尔木市苏海图沟脑钛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出版稿).pdf

 

5-青海省格尔木市黑山冰川钛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出版稿).pdf

 

6-金属材料2021大正审计报告.pdf

 

7-青聚钛2021年大正审计报告单户.pdf

 

 

标的名称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94.17%的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Z21QH021126-1

挂牌价格

2103.59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一宗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5-26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6-23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94.17%的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海尚隆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青海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内部决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

注册资本(万元)

22571.12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630000710404288D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94.1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4.17%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支永新

成立时间

2008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万元)

151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组织机构代码

91632900661948448R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3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17%
2 深圳博诚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5.8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2021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868.55万元  -3685.51万元  -3685.5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506.41万元  64221.95万元  -19715.54万元
审计机构 青海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  13868.55万元  -3685.51万元  -3685.5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44506.41万元  64221.95万元  -19715.54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文号

股东会2019年会议决议(2019年7月5日)

批准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94.17%的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2103.5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待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二)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500万元汇至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间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每次竞价幅度最低为30万元;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方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交易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意向受让方须保证标的企业所有员工劳动关系的存续,执行《青海聚能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 (七)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时,应按以下条件清偿标的公司应付转让方欠款: 1.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前,受让方负责清偿标的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存在的应付转让方欠款(金额为:480,146,486.59元)的 50%; 2.自2022年1月1日至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应付转让方欠款及利息的清偿方案,由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另行约定; 3.除 1、2 项外,其余欠款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或抵押措施后,于三年内由受让方与标的公司共同向转让方清偿完毕,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75%,具体事项由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另行签订借款协议和还款计划进行约定,前述借款协议的签订为《产权交易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八)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在一个月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九)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由标的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及青海润本投资等债权人发出告知书,告知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化等事项。标的公司存续债务的担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经与债权人履行相应程序后,解除原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三)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 (五)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 (六)意向受让方需为国内从事钛行业产业链中的大中型企业,资产总额达10亿及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七)不接受外资或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报名;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5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部门联系人

桑先生

机构联系电话

18697252118

部门联系电话

18697192499


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机械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请关注全国实物资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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