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挂牌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持有的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88号院(原培训中心)公开招租预挂牌公告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土地房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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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持有的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88号院(原培训中心)公开招租预挂牌公告

2026-11-06 13:01:40.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7

受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的规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行在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88号院(原培训中心)公开预挂牌。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承租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有意承租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登记。

预公告期: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2月17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项目简介

招租标的坐落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88号,东门临北小街临街。楼宇共七层,地处义乌商贸城商圈,院内配套停车场,房屋结构完好,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经营配套条件优越,可适配餐饮、零售、生活服务、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多类业态入驻经营,承租方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规划经营方向。

 

特别提示:

1、项目公告为预公告,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勘查,确认无疑问后登记报名。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预公告期间有意向可以提前登记,待后期正式挂牌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拒付租赁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转租标的。

3、物业的消防验收、经营业态审批,需由承租方自行向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申报,能否通过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评估,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不做承诺。

4、意向承租方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承租方需在1个月以内缴清所有款项。

5、房屋竞得后承租方承担房屋产生的物业、水电暖等费用。标的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测绘报告为准,成交租赁价款不因实测面积差异调整。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9809798096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监管负责人:马先生 15597480222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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