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挂牌公告》 青海黄电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旧存货及一批废旧固定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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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电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旧存货及一批废旧固定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2026-06-16 15:25:37.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80

受青海黄电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规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青海黄电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旧存货及一批废旧固定资产公开转让,挂牌价:

标的一:(一批废旧存货)104元(含税) 保证金:¥500元(伍佰元整)     

标的二:(一批固定资产)5440元(含税)保证金:¥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标的三:(推车及手提式灭火器)¥350元(含税)保证金:¥500元(伍佰元整)。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现场报名,公告期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并于公告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1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一、标的资产位置

二、标的资产图片

标的一资产图片

标的二资产图片

标的三资产图片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主,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转让方对现场施工及资产搬运的要求,签署《意向受让方实地勘查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涉及危险废物处置的需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处置能力,并能按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依法处置相应资产; 

3、标的三为灭火器,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须具备消防器材回收处置的相关资质;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共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后方可拉运; 

6、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处置能力,并能按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依法处置相应资产;

7、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拆装费、装运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9、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项目负责人:魏先生 17309782959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审核负责人:汪先生 17797111124  

监管负责人:马先生 15597480222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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