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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位于沙河市太行街路南武警黄金六支队1#住宅楼1层住宅房地产、5#住宅楼39处住宅及32处储藏室公开出租公告

2025-05-16 14:37:26.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035

受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位于沙河市太行街路南武警黄金六支队1#住宅楼1层住宅房地产、5#住宅楼39处住宅及32处储藏室公开出租,挂牌价:310680元/年,租赁期限:不超于五年。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5年5月29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30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1号住宅楼评估报告.pdf

5号住宅楼评估报告.pdf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房屋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需到现场勘查后参与报名,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产生纠纷。
2.意向受让方成功竞得房屋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4.因该项目为国有资产,待全部流程结束后,交接房屋钥匙及相关附属资料,参与报名即认可流程时限,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程序为由,产生纠纷。
5.房屋竞得后受让方承担房屋产生的物业、水电暖等费用。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7.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项目负责人:祁女士 18697268003

业务负责人:魏先生 17309782959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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