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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百货有限公司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2024-04-03 15:48:38.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441

受青海百货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一批固定资产公开转让。挂牌总价:54300元。

标的一: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挂牌价:54240元,保证金:20000元;

标的二:蓄电池,挂牌价:60元,保证金:1000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4年4月19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2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资产明细表.pdf

评估报告.pdf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 标的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 HW31(900-052-3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竞买人如非本地回收企业,应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的经验及能力。意向受让方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与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合作文件,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

2. 资产以现场评估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

3.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4. 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如未实地踏勘,则视为接收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5. 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项目负责人:汪先生  18697252025

业务负责人:张女士  17713000795  

            沈先生  18997220221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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