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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2020-05-21 17:02:14.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3857

受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挂牌价:465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3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0年6月3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200万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4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金阳光大厦15楼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 户行:建行西宁市支行 
账  号:63001383640050209008  

特别提示:

一、该资产中含有蓄电池,意向受让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900-044-4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按照国家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必须包括废电池。2.竞买人如非本地报废蓄电池回收企业,应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的经验及能力。

二、受让方在成交后须出具全部资质文件并且能够办理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如五联单等),否则不允许拉运。

三、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在双方签订实物资产合同后15日之内必须将受让资产清场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携带现场勘查确认书方能报名。

五、受让方在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必须由受让方负责清理。

六、应本次处置资产的存放地还有转让方其他物资,如发现偷盗行为,保证金予以扣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八.因资产存放地特殊,现场勘查资产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5月28日、6月2日,资产勘察时需提供该公司相关证件及公章。

九、报名截止2020.6.3.下午16: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3897447031

项目联系人:桑先生  18697192499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17709712700

咨询报名人:赵女士  0971-6102575

资产带看人:辛先生  13997231206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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