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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公开转让延期公告

2025-07-01 09:09:31.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38

受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25]17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单位一批废旧物资公开转让。

标的一:废旧物资,挂牌价:4034.1元,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标的二:蓄电池,挂牌价:3887.2元,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9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5年7月9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一:废旧物资(图片仅供参考)

标的二:蓄电池(图片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

1、标的二:蓄电池。其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对受让方资质要求如下:1.意向受让方应为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且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废铅酸蓄电池经营内容。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排污许可证或相关行业说明。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的核准经营类别须具备HW31含铅废物。4.受让方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与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合作文件,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

3、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并签署《实地勘查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如未实地勘察,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共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拉运;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处置能力,并能按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依法处置相应资产;

7、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拆装费、装运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中标标的物资拉运完毕;

9、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10、意向受让方参与该项目时,应先充分了解进入电站场区作业需遵守的内容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13328404721

项目协助人:张先生  13519746532

网络负责人:祁女士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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