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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签订合作协议

2009-04-13 15:15:15.0 来源: 点击数:5417

日前,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即将即将实施,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青交市场”)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在兰州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中,双方对合作领域、合作目标、合作模式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资产公司在国家政策和主管部门许可范围内,根据自身资产处置工作的需要,选择适合在产权交易市场处置的资产,委托青交市场通过其平台寻找投资者。青交市场充分发挥作为交易平台发现价格、发现价值、发现买主、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功能和规范操作、阳光交易的特点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特征,在现有业务板块中,增设金融不良资产超市业务,为资产公司提供资产推介、招商、咨询、代理等专业服务。
双方还在今后的其他项目的合作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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