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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交中心“零价格承债式”项目成功转让

2011-01-06 08:56:07.0 来源:新浪产权 点击数:5328

包头市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成功转让

 

——包头市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成功转让

  201078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举办了包头市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签约仪式。前来参加签约仪式的领导和各方代表有转让方代表包头市国资委主任贾志刚、副主任赵文亮,联合受让方代表鄂尔多斯市联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白玺、副总经理李树之,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艺生、副总经理周燕,包头市西北铁隆集装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史良、副总经理范瑾杰,标的企业代表包头市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建光,代理会员机构负责人及各方相关部门负责人。

  包头市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1998年,是我国同世界银行合作,由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立项规划,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全国建设的8个内陆中转站之一,是目前唯一建在内蒙古自治区及西北地区的集口岸、国际货代、国际国内物流、还箱点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由于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世界银行和国内银行贷款,且建设期较长,2003年投入运营后一直连续亏损经营,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改制工作步履艰难,多次招商重组未能成功。

  包头市委、市政府对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定了吸引有实力的投资方重组企业,在加强原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功能的基础上,拓展经营领域,做大作强企业的总体思路,并对企业重组涉及的土地征用、职工安置、贷款清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包头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周密策划具体实施方案、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使包头国际集装箱公司的改制重组工作得以有序推进。此次引进的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联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包头西化铁隆集装箱有限公司三家投资人均与标的企业具有较强的业务关联性,在资金、资源、业务、渠道等方面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为下一步将包头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真正打造成为功能完善内陆港口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应该说本次重组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次包头国际集装箱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采取了零价格承债式转让方式,这种方式是对资不抵债企业改制重组方式的有益尝试,既符合地方政府的改革意图,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使负资产体现出了溢价增值,本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175.94万元,最终以人民币2500万元成交,增值额为人民币7675.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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