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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3期(总279期)坚决落实追责办法切实履行监测职责—市场负责人赴国务院国资委汇报 国有资产进场及监测工作

2026-07-23 18:14:41.0 来源: 点击数:227

坚决落实追责办法切实履行监测职责

——市场负责人国务院国资委汇报

国有资产进场及监测工作

 

市场网站积极宣传追责令46号令相关文件及解读

近日,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第46 号令)文件精神,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及省国资委加强对进场交易的监管监测,配合相关国资监测监管部门完成穿透式监管工作,我市场董事长商桂林一行前往国务院国资委拜访监督追责局吴文岳局长,市场负责人向吴局长汇报了我市场关于落实监督追责办法的具体工作部署:通过市场网站和客户走访进行学习追责令全文及文件精神,并就场外交易行为在网站开辟专栏,实时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监测国有资产进场及场外交易行为,并在网站进行披露。切实发挥监测网在产权交易机构对场外交易行为预警作用:一是严格贯彻文件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文件精神宣贯,确保政策要求传达到位、执行到位;二是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国有资产交易域的平台作用,及时在网站发布国有资产进场数据统计;三是切实履行平台职责,主动提供国有资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向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提供场外交易线索。

吴局长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后,高度赞扬我市场对国务院国资委出台追责令出台后相关文件宣贯和具体执行工作,并对我市场扎实做好场内交易合规管控、层层压实国资交易末端监管责任等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结合全国国资监督追责工作总体部署,对我市场下一步工作给出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场依托“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常态化开展场外交易监测预警以及交易环节监测预警,并且上报至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企业场外交易线索,严防全省国有资产交易不入场、不规范,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场内交易流程,持续提升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质效。我市场负责人表示将在国务院国资委及省国资委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做好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及场外交易及时监测上报等工作。

汇报结束后,市场负责人前往中国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等进行了调研交流。


核心政策依据清单

1.国家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 号主席令)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 号令)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第46 号令)

《关于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0〕72 号)——接入监测系统

2.青海省层面

《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国资产〔2023〕59 号)——盘活存量资产

《关于印发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 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资质与功能:
国务院国资委接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的产权交易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从事央企实物资产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
青海省财政厅选定、财政部金融司备案的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青海省国资委确定、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全省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理事单位

 
办公室0971-6113361                 实物资产交易部0971-6331336
审核鉴证部0971-6330690             网络信息部0971-63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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