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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变更冻结流程及应提交的要件

2016-02-09 来源: 点击数:15712

股权出质变更冻结流程

企业委托代理人

业务登记员:录入登记表转经办人

经办人在系统中查询冻结情况,督促、指导委托代理人报件并于登记薄对比核实

经办人审核材料后报部门经理审核

部门经理审核合格,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材料返经办人

经办人向业务登记员索取《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编号【工商文本】(股权所在公司在西宁市及所属县、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业务登记员录入“股权质押登记表”

经办人进行软件操作,出具《股权出质变更冻结通知书》(西宁市及所属县、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同时出具《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及《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工商文本】),整理材料后交部门经理复核并完善业务登记表。

经办人将要件复印(标注原件交省或市工商局)

                 

经办人持签批单及材料盖章、发件并将变动情况记入《股权冻结登记簿》备查

经办人完成档案装订后,交档案管理员登记、装盒归档

档案管理员将归档情况反馈业务登记员录入登记表,每月按登记表结果移交档案室

 

股权出质变更冻结应提交的要件

1出质人、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统一格式)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补充合同;

(2)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的,需提交姓名或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统一格式);

4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发生变化的,需提交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以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出质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国资监管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股权质押承诺;(统一格式)

7、指定联络人授权委托书;

8、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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