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频道 > 学习专栏 > 详细信息

产权基本原理

2013-04-21 09:59:37.0 来源:西部产权交易网 点击数:5239

 

        什么是产权:
        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首先,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是产权的核心和主要形式,其他形式的产权,都是由财产所有权派生的。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国家所有权内部又可分解为若干权利:①、管理权,指地方政府对国务院授权或委托其管理的国有资产实施所有权管理权利;②、监督权,指各级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对国有企业财产实施监督的权利;③、营运权,指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对政府授予其营运的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作,以国有股东身份行使股权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的权利。
        其次,产权还指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主要有以下两种: 经营权,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有财产的经营权。
        使用权,指法律允许全民集体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其他资源,并取得收益的权利。(除了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外,法律尚未规定而实际存在的还有国有行政实业单位的财产使用权)。
        什么是物权:
        物权是指对物的直接管领支配,并非除他人妨害的民事权利,属财产权。物权可以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主体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权利。产权中的所有权(包括管理权、监督权、营运权)相当于自物权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立的权利。经营权、使用权相当于他物权。

深度观察

上一篇: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大型干洗机、燃气锅炉等资产转让竞价成功
下一篇: 没有了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