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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撤销后遗留工作的批复

2017-02-15 12:05:07.0 来源: 点击数:11931

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

撤销后有关遗留工作的处理意见的批复

 

南府复[2000]31

市体改委:

    报来《关于撤销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的请示(南体改报[2000]2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

    二、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撤销后,其原承担定向募集公司股东的分红派息余额的备查备兑等工作,交由南宁产权交易中心接管。

    三、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撤销后,其作为南宁产权交易中心第一大股东所享有的相关权益,由南宁沛宁资产经营公司接替,所需的国有资产出资额,从北京证券有限公司支付的原广西南宁股权证托管中心的无形资产收入中解决。

    此  复

 

 

                                    南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二○○○年九月十三日

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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