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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院1号楼1单元203号房产

2017-06-29 10:50:3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538

项目编号 TA17BJ1000086 
转让方/融资方 哈尔滨某集团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院1号楼1单元203号房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朝阳区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别 非金融资产 项目意向 转让  
转让/增资比例 100%   转让/增资金额
(万元)
1240.42  
投资回报率   项目发布起止日期 2017-06-19 至 2017-06-30 

项目概况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院1号楼1单元203号房产
标的基本情   
房 屋
坐落位置
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院1号楼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朝国字第592427号
建筑面积
264.33平方米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使用年限
70年
已用年限
13年
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
哈尔滨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或备案机构
哈尔滨某集团公司
      A.核准
  B.备案
 评估基准日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帐面价值
275万元
资产评估值
1240.42万元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有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底联,并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复印件。没办土地使用证。
2、本次转让的房产不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屋内的床、柜、沙发、桌椅等物品。
3、看房联系人:010-80442517
转让条件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院1号楼1单元203号房产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办理税务和过户手续。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受让方
资格
条件
受让方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保 证 金
    
1、交纳金额:按转让底价的10%交纳。
2、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3、交纳方式:A.现金 B.电汇  C.转账 D.其他         
4、保证事项: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退还。
5、处置方法: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挂牌价格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4)《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附件
  1. 地理位置
  2. 房产证
  3. 房屋登记表
  4. 户型图
  5. 室内
 
项目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13260118120  
电子邮件 1078392625@qq.com  
所属部门 投融资服务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 86-10-83143054   传真 86-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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