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12台车辆处置

2020-05-15 10:56:50.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543

标的名称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12台车辆处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R2019GZ1000343)(第九次延期)
项目编号 GP-A-ZC-2019220(91)
挂牌价格 67.97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4-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0-05-22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
发布媒体名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标的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
物权类别 车辆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易红磊
注册资本 122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709667064P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文号
内部审议情况

资产公告信息
设备资产 设备、设施 名称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12台车辆处置
标的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
资产现状 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自行判定
共有情况或它项权利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0-31
评估基准日 2019-06-30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67.9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7.9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
2、本次转让车辆共12台,须整体受让;
3、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的12台车辆均无违章情况;
5、本次转让的12台车辆中的贵A77196因车辆维修问题,正在办理年审手续,其余11辆车均已年审;     6、车辆有关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剩余交易价款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做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同时应保证在资产移交之日起 20 日内将购买资产全部撤出转让方场地;

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6、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服务费;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剩余交易价款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保证金返还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币种) 人民币14万元
交纳时间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一并交纳
交纳方式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本所开户银行收讫章时间为准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主报价。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WNS2-1.25-YQ自动化蒸汽锅炉一台
下一篇: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包装资产包、酿造资产包及相关附属设备转让公告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