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703房产

2017-03-10 08:56:06.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462

项目编号 GR2017TJ1000033
转让方名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703房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6-08-31 
资产评估值 94.140000(万元)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94.41000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日期 2017-03-09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3-17 




坐落位置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703 
房地证号 津字第115021100527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21.3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100.26 
设计用途 非居住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租赁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即人民币28.323万元)交纳保证金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的。 5.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韩晓民 ,电话:58898439)。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需书面承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再负责任何维修等相关事宜。 7.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纳金额 28.323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确认资格后三个工作日之内 
交纳方式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转让方承诺本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对外租赁;无抵押、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盛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经 纪 代 理 人 杨晓珍  联系电话 58792897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701房产
下一篇: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4辆福田牌公交车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