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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第三次挂牌公告

2014-09-26 09:52:1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7494

 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第三次挂牌公告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关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五家子公司股权的复函》(青国资函〔2014〕38号)及青海贤成矿业《关于三家子公司股权继续折价挂牌的复函》(贤成矿业函〔2014〕2号)等文件精神,对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二次公开转让,新挂牌价为53.2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2014年12月2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第二次挂牌公告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关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五家子公司股权的复函》(青国资函〔2014〕38号)及青海贤成矿业《关于三家子公司股权继续折价挂牌的复函》(贤成矿业函〔2014〕2号)等文件精神,对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二次公开转让,新挂牌价为53.2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2014年10月31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关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置五家子公司股权的复函》(青国资函〔2014〕38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持有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挂牌价:106.4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标的情况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2014年9月8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貮拾万元整(¥:2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联系人:吴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标的名称

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第三次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GZ14QH02080803

挂牌价格

53.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青海日报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0-31

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则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第三次挂牌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内部决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18室)

注册资本(万元)

160,184.390万元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040228-2

所属行业

冶金矿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21号323房

法定代表人

雷霁

成立时间

2003-02-28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万元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4755554-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投资及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90%
2 雷霁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0.1万元  0.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0.07万元  12.12万元  -12.05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6-30  0.00  143.30万元  143.3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半年报  143.37万元  12.12万元  131.25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71058606-9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关于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第三次挂牌公告

挂牌价格()

53.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支付能力,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不以不了解标的为由退回标的。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陆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部门联系人

机构联系电话

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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