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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胜利路70 号景林佳苑306.57平方米商铺转让公告

2014-05-12 15:42:26.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7945

 关于胜利路70 号景林佳苑306.57平方米商铺转让公告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受西宁园林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有位于胜利路70号景林佳苑3号楼70-4室(一层)306.57平方米(最终标的建筑面积以房产证标示的面积为准)商铺对外公开转让,挂牌价:36030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日期为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6月9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14年6月9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  张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西宁市胜利路70号----景林佳苑,为西宁园林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3号楼一层70-4室商铺,建筑面积306.57㎡。该商住大楼主体33层(地下2层,地上3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竣工年代为2013年,建筑物外墙干挂石材面层及部分玻璃幕墙、单层双玻铝塑窗、塑钢玻璃门。室内乳胶漆墙面、矿棉板吊顶面刷防火漆、地板砖地面、玻璃隔断、铁艺栏杆、木扶手。建筑物内配有上下水设施、消防设备设施、集中供暖、强弱电系统、室外电视监控系统等。
    标的建设及销售手续齐全,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9)房预售证第2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宁国用(2009)第31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宁规建设2009-019-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宁建管字2009-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宁规地字2009-18号。
    标的为独立商铺,所属景林佳苑项目已完成初始登记工作,现正在办理维修基金。商铺竞价成交后,按照成交价款出具发票并完成房产证网上签证,年内领取房产证。

 

标的物图片及周围环境展示(仅供参考)

 

 


 
 标的名称  关于胜利路70 号景林佳苑306.57平方米商铺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Q14QH060509  挂牌价格  36030元/㎡
 首次登载报刊  青海日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6-09
 标的所在地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6030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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