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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五宗土地使用权产转让

2013-08-01 16:12:3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8718

标的 名称

惠州大亚湾五宗土地使用权产转让

标的位置

澳头洗马湖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批准用途

综合用地

土地

面积

99918平方米

使用权

终止日期

2043816

房产

证号

惠湾国用(99)字第13210300705号、惠湾国用(99)字第13210300706号、

惠湾国用(99)字第13210300707号、惠湾国用(99)字第13210300708号、

惠湾国用(99)字第1321030070

转让

底价

5008.44万元

标的属性及现状说明

标的位于澳头洗马湖五宗土地相临,目前已被惠深沿海高速及洗马湖占用一部分,还有部分己规划为污水处理厂。从惠州大亚湾土地局了了解,该用地因闲置多年,已被纳入土地盘整范围,高速公路及污水处理厂占用该五宗土地面积为77728平方米,剩余面积为22190平方米

税费承担等

标的当地土地过户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过户手续,转让方给予配合。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标的应交从1993年至2013年共计20年的土地使用费及土地闲置费,如在办理过户时涉及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果出现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瑕疵 说明

1、惠州大亚湾99918平方米出让土地中有77728平方米被惠深沿海高速及洗马湖路占用,剩余22190平方米可供开发利用。

201226,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会议纪要中已将惠州大亚湾99918平方米出让土地列为盘整土地,并做出联席意见“由区盘整办按补偿收回方式继续与包钢协商收回该公司被高速路及中心南区污水处理厂占用部分用地,其余用地可由该公司自行开发”。

2、包钢于1993年取得惠州大亚湾99918平方米出让土地,从办理土地证至今天共20年,经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沟通,了解到“需支付该宗土地20年间的土地使用费和闲置费”。如当地不能给予减免,包钢集团需支付约2000万元的费用。

项目经理建议

投资优势:

惠州大亚湾99918平方米土地虽然被占用多数平米,但当地政府有政策,可以给予置换,置换后的土地有开发利用价值。该标的,面积较大,购置后适用于商业和住宅开发。

欢迎投资人查询,如有意向请与青海省产权市场联系:

联系电话0971-6113361   联 系 人:袁琼

    址:http://www.qh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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