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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4号亚细亚商场房地产转让

2010-05-26 17:02:23.0 来源:系统管理 点击数:5338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受盐湖集团的委托,对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4号亚细亚商场房地产进行整体转让。由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青华评报字(2010)第26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国资委备案,评估价为187.26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1、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准。
3、意向受让方应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有意向受让该项标的,请于2010年6月24日16时前将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汇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有受让意向者,请在规定期限内与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联系。公告期限自2010年5月27至2010年6月24日16时止
联系人:吴女士   韩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3069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3楼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10年5月27日

 

 标的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共和县恰卜恰镇南大街亚细亚房地产
 项目编号  GD10QH041007  挂牌价格  187.2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青海日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0年5月27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0年6月24日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
 团结南路4号
 标的所属行业  商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省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共和县恰卜恰镇
 南大街亚细亚商场
 注册地(住所)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4号
 法定代表人  黄明山
 成立时间  2000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万元)  贰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商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40915-0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饮食服务、百货服装、五交化工、家用电器、家具土产、
通讯器材、装饰材料、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信息开发等。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情况简介  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4号亚细亚商场房地产,房屋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
 为1121平方米,房产证:共私房字第0374号;土地使用面积1121平方米,为出让土地,土地证
 号:共国有(2009)第304号。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年5月26日
 评估基准日  2010年4月30日
 项目  账面价值101.76万元  评估价值187.26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净资产(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7.26万元
 评估基准日
 审计机构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安平绥
 注册资本(万元)  叁亿零陆佰捌拾万元整
 经济类型  股份制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所属行业  化肥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658993-8
 经营规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22658993-8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7.2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据转让方要求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应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并以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准。
3、意向受让方应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申请时应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定账户。
5、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转为资产转让总价款部分之一。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购买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权重报价或
 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李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女士 韩女士
 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交易机构传真  0971—611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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