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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1台车辆公开转让延期公告

2022-09-21 08:37:42.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3602

受青海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单位所拥有的一台车辆公开转让,挂牌总价:3.27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9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2年10月9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辆(¥:1.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10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  号:632382494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车辆,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2、报名截止2022.10.9.下午17: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在竞拍车辆时竞买人需到当地车管所提前核实能否办理相关事宜及查询车辆违章和年审情况 ,若过户中产生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4、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应按要求及时过户,车辆过户费、审验费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得后保证金作为车辆押金,车辆手续全部办理完后方可退还;

6、提车当天必须办理车辆过户事宜。

7、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于外省来青现场踏勘人员,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踏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温度测量等工作。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3897447031

业务负责人:侯先生 15297272225

咨询报名人:赵女士 0971-6102575

项目审核负责人:桑先生 18697192499

网络竞价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举报投诉电话: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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