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竞价公告 > 网络竞价公告 > 详细信息


西宁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2021-11-18 13:47:43.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0590

受西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宁市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批复》《西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西宁市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大会会议决议》,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西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宁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进行公开转让,挂牌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咨询报名。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15日,并与公告截止日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已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16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报名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  户:632382494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8697252118

业务联系人:蔡先生 18909784506

咨询报名人: 刘女士 15110997428

举报投诉电话: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1年11月18日

标的名称

西宁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Z21QH021118

挂牌价格

3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一宗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18

挂牌期满日期

2021-12-15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西宁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安徽和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21年7月31日

内部决议情况

职工大会会议决议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截止评估报告日,本次评估范围内固定资产-车辆:青A91719、青A91958两辆车辆已由西宁市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于西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章程规定二分之一表决权。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1号楼2单元15层2151室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630100MA753QQN5U

所属行业

金融保险投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宁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城市广场4期9号楼7A层A8室

法定代表人

霍睿

成立时间

1997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万元)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630100226667879E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公物、罚没物品(需取得相应资质);闲置物资设备、破产企业的各类设备物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商业用房、公民住宅等不动产、国家允许拍卖的各类公私财务、无主物;艺术品(文物除外)等拍卖(以上项目批准证书有效期限至2024年9月10日止);经济信息中介服务;字画委托加工;工艺美术品、邮品、个人合法收藏品、字画装裱(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西宁金融控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2021年7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65525.04元  3854026.90元  411498.14元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1年10月30日  729695.05元  -234404.64元  -231916.25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20890.22元  2221806.27元  599083.95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文号

宁国资产【2021】144号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西宁公物拍卖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3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汇至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间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每次竞价幅度最低为0.1万元,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 5、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1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部门联系人

蔡先生

机构联系电话

18697252118

部门联系电话

18909784506

上一篇: 青海省环境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预公告
下一篇: 青海省环境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