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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粮所属城中粮油综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2011-10-19 08:42:2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755

标的名称

青海国粮所属城中粮油综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M11QH060001

挂牌价格

327.562万

首次登载报刊

西海都市报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1-10-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1-11-15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省 西宁市 城中区营房巷1号(马忠食府商圈)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青海国粮所属城中粮油综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海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青海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11-06-01

内部决议情况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转让标的均在马忠食府整体商铺之中。一处为马忠食府整体商铺西北角一楼,建筑面积264.53㎡,一处为马忠食府整体商铺南三楼西南角建筑面积322.05㎡,现由西宁市马忠饮食商贸有限公司承租,租赁截止期到2013年12月31日止。2、转让标的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国粮城中粮油综合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

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24号

注册资本(万元)

386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组织机构代码

71044906-4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国粮城中粮油综合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24号

法定代表人

都兴贵

成立时间

2000-12-14

注册资本(万元)

386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44906-4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粮油、杂粮、豆类、批发、零售(此项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05月20日止);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副食品加工;瓶装酒、食品销售;烟零售(以上三项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销售(此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

职工人数

4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青海国粮所属城中粮油综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327.56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据转让方要求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次性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应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并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取得相应批准。 3、意向受让方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 40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 5、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扣除应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受让方3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10个工作岗位,具体事宜由转受让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协商办理。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4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等其他方式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不改变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白先生、张先生

部门联系人

邓义贤

机构联系电话

0971—6331015、6330537

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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