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竞价公告 > 网络竞价公告 > 详细信息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10处房产公开转让延期公告

2019-11-26 14:52:59.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3981

受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所属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12处房产公开降价转让。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5日,并于公告2020年5月25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6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15楼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建行西宁市支行 
  账  号:63001383640050209008 


(房屋明细表)

特别提示: 

1、成功竞得房屋后三个工作日,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合同之日起计算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维修基金由受让方承担,并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房款。因该项目为国有资产,需要一个时间段的审批流程,待全部审批流程后,交接房屋钥匙及相关附属资料,参与报名即认可流程时限,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产生纠纷。

2、报名可贷款房屋(不接受市公积金贷款),意向受让方须提前查询个人征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若因个人(或直系亲属)征信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贷款审批,需一次性缴纳剩余房款。未按约定履行交易规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过户,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转让方给予配合,若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非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项目介绍:

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河套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处,为多层住宅,属于学区房,小学:二完小;中学:四中。

 

区位简介:

   位于巴彦淖尔市核心腹地,地理位置优越,四通八达,生活便利。

 

配套简介:

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地处政府办公要地。

医疗:临河医院、人民医院、天衡医院

教育:临河回中、临河蒙古族中学、临河四中、第二完全小学


 交通位置:

两条主干道均可到达(胜利路、光辉路)交通便利,1;3;4;5;9路公交均可到达。

 

小区配套:

小区环境优美,绿化率40%,有着75米的楼间距,全天采光,无遮挡,在户型设计上按照四明设计明厅、明卧、明厨、明卫,引入自然阳光和自然通风的绿色居住生活。

小区周边胜利路街道步行五分钟即到,属市内繁华街区。

 

 

户型图:


 

项目负责人:桑先生  18697192499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13897185589

咨询报名人:安女士  17709710291

资产带看人:孙女士  15048886188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0年05月12






了解本地真实房产信息、掌握房价、便于买卖,请你扫描关注西宁房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1:市场人员做好勘察策划、回访共销,未成交原因分析报告回复客户等全程免费服务。咨询服务电话:0971-6331015。

特别提示2:杜绝虚假房源、本平台不接受中介发布房源信息。

房主提示:不接受中介压价销售,拒绝中介套取房产信息!

欢迎大家手机免费发布房源,为杜绝虚假房源,请大家对虚假房源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71-6330690

 

上一篇: 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龙昆南路金竹园别墅小区E3栋房产转让延期公告
下一篇: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12处房产公开转让降价公告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