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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2011-08-23 09:03:27.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936

标的名称

青海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GZ11QH040002

挂牌价格

1617

首次登载报刊

西海都市报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1-08-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1-09-20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省 西宁市 城中区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青海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10-08-31

内部决议情况

经省国资委资评备【2010】013 号文件核准,青国资产【2010】178号文同意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所持青海世界贸易中心债权转让,该债权对应世贸中心办公区9层、16层及14层东半层。总建筑面积4541.29平方米(评估面积),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尚未取得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2、其他特别说明事项详见国投函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组织机构代码

71058606-9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维二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姚洪仲

成立时间

2001-04-17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58606-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等。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青海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挂牌价格()

161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依据转让方要求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应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并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相应批准。 3、意向受让方应对其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申请时应缴纳3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已到帐时间为准) 5、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受让方3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应付给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资产转让总价款部分之一。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3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等其他方式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变更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臧先生 赵女士

部门联系人

机构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部门联系电话


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机械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请关注全国实物资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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