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竞价公告 > 网络竞价公告 > 详细信息


关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肃北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格尔木西钢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2018-08-30 11:11:33.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12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批复》(青国资产【2018】194号)及《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西钢集团董字【2018】36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接受西宁特殊钢集团公司的委托,对其所持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肃北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格尔木西钢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124753.6401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在公告截止日2018年9月27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30日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认受让人。

网络报名: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现场报名:省产权交易市场(微波巷建行5楼)                        

联系人:张先生 18697252118 

        吕先生 17639530619

咨询电话:0971-6331336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63001383640050209008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18年8月30日

 

 标的名称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格尔木西钢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GZ18QH020830 挂牌价格 124753.640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8月3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8年9月27日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 标的所属行业 铁矿采选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一)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天山北路
 法定代表人 于斌
 成立时间 2004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万元) 14000
 实收资本(万元) 14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铁矿采选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652200766811982R
 经营规模 小
 经营范围 铁矿的开发与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科技咨询服务;矿产品的销售。
 职工人数 现有职工18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
 导致标的企业的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收入 13,999.39万元
 营业利润 -2256.75万元
 利润总额 -2225.48万元
 净利润 -1695.28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84,666.93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66,016.81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650.12万元
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10,545.51万元
 营业利润 -16,940.82万元
 利润总额 -16,935.62万元
 净利润 -12,699.52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67,657.35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61,825.70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5,831.65万元
 标的企业(二)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七角井矿区
 法定代表人 于斌
 成立时间 2003年12月01日
 注册资本(万元) 9243
 实收资本(万元) 924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铁矿采选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62092375655250X4
 经营规模 大
 经营范围 铁矿和钒矿开采加工销售矿山技术服务矿产品经营矿山设备配件及机电产品经营(不包括小轿车)
 职工人数 现有职工44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
 导致标的企业的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股份  2、甘肃威斯特矿业勘察有限公司30%股份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收入 47,808.87万元
 营业利润 -3,720.83万元
 利润总额 -3,791.23万元
 净利润 -2,859.48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336,525.36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281,259.31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55,266.05万元
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25,828.78万元
 营业利润 -13,428.66万元
 利润总额 -13,508.57  万元
 净利润 -10,135.95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343,308.68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298,203.03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45,105.65万元
 标的企业(三)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格尔木西钢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格尔木市建设中路西侧北段
 法定代表人 夏振宇
 成立时间 2012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万元) 200
 实收资本(万元) 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铁矿采选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632801579925714P
 经营规模 微
 经营范围 矿产品开发(不含开采、勘探);矿山技术服务;矿产品、矿山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销售。
 职工人数 现有职工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2,290.32万元
 利润总额 -2,290.32万元
 净利润 -2,290.32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15,224.20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28,684.78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3,460.58万元
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1,170.30万元
 利润总额 -1,170.30万元
 净利润 -1,170.30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15,249.18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29,880.05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4,630.88万元
 评估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
    披露
(一)本次转让标的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精干炼钢主业、聚焦特钢优势,增强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现决定转让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格尔木西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二)矿权资源情况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保有矿石量2097.90万吨,平均品位31.69%;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有铁矿石资源储量7256.48万吨,平均品位30.36%,保有钒矿石资源储量2994.65万吨,平均品位0.757%;格尔木西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预测性资源量(334)? 2053.24万吨。(三)挂牌底价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44,507.56万元、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为80,246.08万元、格尔木西钢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0.0001万元;挂牌价格合计为124753.6401万元人民币。(四)股东优先购买权 标的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部分股东未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标的公司现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五)期间损益  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六)重大披露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矿权评估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七)相关税费承担  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 杨忠
 注册资本(万元) 37942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钢铁
 组织机构代码 91630000226591309Y
 经营规模 大
 持有产(股)权比例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格尔木西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格尔木西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关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批复
 批准文件日期2018年8月30日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4753.64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条件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
 与转让
 相关其他条件

1.在挂牌期内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查阅本次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方位完整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承诺知悉转让方已披露的标的公司相关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3. 接受本转让项目公告的《产权交易合同》(标的公司产权交易项目)。

4.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视为转让方已将转让标的控制权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

5.最终确定的意向受让方需同时受让三个标的企业股权。

 受让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15000万元。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的确定通过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并按照报价高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1.单一受让主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受让、信托受让和联合受让。2.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设定为15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交易方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购买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张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31336
 交易机构传真 0971—6113361


全国产权交易机构机械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请关注全国实物资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

为企业资产快速转让,实现资产交易价值最大化,产权市场积极为企业提供交易前的项目论证及交易环节的方案策划服务。欢迎来电咨询:0971--6331336

 

上一篇: 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西钢它温查汉西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青海西钢野马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转让公告
下一篇: 关于青海泉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股11家公司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