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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砂场采砂船 金属探测仪

2011-03-22 06:31:5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6669


 

 

  可以探测地下,金银铜的古董;

【技术参数】
  型 号: 掘金Ⅰ号
  探测系统: 反射性、传导性
  探测范围: 500 米
  探测深度: 20 米
  能 源: 12V 1800mAh(主机) 4.8V 800mAh(搜索仪)
  发射频率: 6-6.8 KHz
  信号频率: 360-440Hz
  总重 量: 7.8 磅
  金属探测: 能探测设定频率金属种类(金、银、铜三种)。
  充电方法: 本仪器内已安装了可充电电池。注意区分主机和搜索仪的充电器,充电时充电器指示灯为红色,充满将变绿色

标的名称

某砂场采砂船 金属探测仪

项目编号

S11QH060001

挂牌价格

30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1-03-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1-04-19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省 西宁市 城北区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某砂场采砂船 金属探测仪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内部决议情况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某砂场采砂船 金属探测仪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性质

经营规模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行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某砂场采砂船 金属探测仪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某砂场采砂船 金属探测仪

挂牌价格()

3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据转让方要求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应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并以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准。
3、意向受让方应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申请时应缴纳2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定账户。)
5、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购买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受让方3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最终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转为资产转让总价款部分之一。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转受让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2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部门联系人

郑先生 袁女士

机构联系电话

部门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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