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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车过户承诺书

2017-11-30 17:10:41.0 来源: 点击数:12122

本人(单位)于年 月 日在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省直机关第一批网络竞价拍卖会成交拍卖编号为车牌号为   :车架号为    的车辆,按照本次车辆拍卖《竞买须知》规定,由本人办理提车手续后自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过户、提档手续,并对有关事项做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提车后及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或提档外迁手续,从提车次日起,车辆过户工作应在30天内完成,并将已过户或提档证明资料送交拍卖人。在车辆原车管所过户的提供过户后的新《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办理提档外迁的提供车辆《临时号牌》和档案袋正反面复印件(或照片)。提档外迁车辆在《临时号牌》到期前完成落户并将过户后的新《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送交拍卖人。若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过户或提档资料、或提档后过户资料的,每逾期1日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500元,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本次拍卖车辆为现状拍卖,本人提车后,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本人自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完全承担,与原车主单位以及拍卖机构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买受人(或单位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提车日期: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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