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月北京市财政局颁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07】2141号),明确规定北京产权交易所为北京市财政局指定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产权交易机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北交所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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