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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部分资产,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于2008年4月3日组织进行了公开拍卖。此次公开拍卖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青海省国资委《青海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04〕8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发布信息,来自浙江、江苏、安徽、陕西、广东、甘肃、新疆、河南、河北、宁夏、青海等十一省共27家意向受让方参加了竟拍,拍卖从1,500元/吨起拍,经过38轮竞价,最终以7,100元/吨成交,比评估价2,000元/吨增加5,100元/吨,单吨成交价为评估值的3.55倍,增值255%。此次国有资产公开拍卖取得了极佳的社会反响,体现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面向全国的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展示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发现受让方、发现价格的功能,得到了资产转让方的好评。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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