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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繁峙县宏山铁矿(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标的与拟转让价格
忻州市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繁峙县宏山铁矿(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转让价格:人民币21325万元(两矿100%股权捆绑整体转让)。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忻州市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繁峙县宏山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矿)为两个矿山企业。两矿紧密相连,属于一个矿体,分别位于代县聂营镇和繁峙县岩头乡,矿区距京—原线峨口铁矿支线元山站5km,距繁—五公路2km,矿区与岩头乡有简易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两矿为已开采矿山,各种证照齐全,可年生产精矿粉25万吨左右。通源铁矿在矿山建有一座具有三条生产线的选矿厂;宏山铁矿在矿山建有一座具有两条生产线的选矿厂,另外在繁峙县城北5公里的西魏村建有一座具有三条生产线的选矿厂。
为掌握矿山资源状况,2006年8月份,两矿委托山西省213地质队对矿山资源进行了详查勘探,并提交了《宏山、通源两矿地质报告》。根据此次勘查结果,两矿共有铁矿资源储量1582.28万吨(其中低品位矿263.33万吨),全区Tfe品位最高36.08%,最低29.24%,平均品位31.15%。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两矿股权构成: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忻州市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繁峙县宏山铁矿90%股权;保定市太行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忻州市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张德恩持有繁峙县宏山铁矿10%股权。产权清晰无争议。
三、资产评估结果
转让方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资产评估,该评估结果已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
四、股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1、2007年8月14日,山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07〕244号),同意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两矿各90%股权进行转让。
2、2007年10月20日,张德恩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对其所持繁峙县宏山铁矿(有限公司)10%的股权进行捆绑转让。
3、2007年10月25日,保定市太行开发有限公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对其所持忻州市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进行捆绑转让。
五、重要事项揭示
1、两矿经营期间采取承包经营形式,承包结束后,承包方与其雇佣的包工队存在矿山已采原矿和炮洞工程等未了事项。以上事项须由受让方负责承接或处理,该事项的处理与转让价款无关。
2、两矿现有职工6名,全部为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派出人员,股权转让后全部返回临钢本部工作。
六、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境内外自然人、企业法人均可报名,也可联合竞买,若为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方须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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